依据《浙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暂行方法》规定,浙江海洋大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工。现或有关事情公告如下:
1、招聘单位
浙江海洋大学:浙江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,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合补助,学校设有理学、农学、工学、管理学、经济学、文学、历史学、教育学等学科门类,现有省一流学科A类2个、B类7个。学校现有新城校区和定海校区2个校区,其中,主校区新城校区坐落于浙江舟山群岛新区长峙岛。
2、招聘职位及条件
需要计划
本次招聘需要为2个职位共4人。
职位名字、招聘人数及具体需要见招聘计划表。
招聘对象
招聘对象范围不限,凡符合职位报名要求者均可面试。
资格条件,面试职员应符合下列条件:
1.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想履行事业单位职员的义务;
2.拥有职位所需的学历、专业、技能条件;
3.拥有适应职位需要的身体条件;
4.与职位之间没有按规定应当避免的情形;
5.应拥有职位需要的正式到岗工作的条件。
6.拥有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。
对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职员获得学历、学位证书的时限需要为2019年8月31近日;非应届毕业生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时限需要为报名截止之近日。
对专业条件的需要,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、职位用人实质予以综合认定。
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需要,主要依据我校使用的考察标准认定。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方法进行。
对身体条件的需要,本次招聘将使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,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。
职位待遇
招聘职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,实行聘用制管理。受聘职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员工有关薪资福利待遇。
3、招聘程序与方法
报名和资格初审
1.邮件报名。报名使用邮件的方法进行,不设现场报名。面试职员应于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6月28日期间,填写报名表发送报名邮件到专用邮箱。未按需要填写、提交的,将视为报名无效,逾期我校将不再受理。每个人只能考试报名一个职位。
2.资格初审。报名结束后,招聘单位将依据招聘职位所需条件对报名职员进行资格初审,通过邮件进行反馈,并在学校网站公布资格初审结果。
各职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,不然将取消有关职位招聘计划。
3.面试资格的确认。符合组织考试报名条件的职位,招聘单位将确定考试有关安排并在学校网站公布,确认通过资格初审职员的面试资格。
考试
考试使用笔试、试讲相结合的形式。笔试、试讲满分均为100分,总成绩=笔试成绩40%+试讲成绩60%;合格分为60分,总成绩和试讲成绩之一不合格的不录用。总成绩相同的,试讲成绩高者优先入围。
1.笔试。笔试初定于7月15近日在我校进行,具体时间以我校公告为准。
笔试内容:综合入门知识及与职位有关的业务常识。笔试后,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:3比率确定入围试讲职员名单。
2. 试讲。试讲前安排资格复审。
入围试讲职员应携带报名表及身份证、学历和学位证书、职位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,按指定时间、地址参加资格复审。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面试条件不相符的,不能参加试讲。逾期不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,视作自动舍弃。
试讲内容为面试职位相应课程的教学内容等。